发展规划

关于开展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5-23 14:30:51   来源:发展规划处、高教研究所   点击量:

各相关部门(单位):

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是实施“十四五”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。为全面准确掌握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(2021-2025)实施进展情况,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学校发展重点,确保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。现启动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中期评估,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
一、评估内容

学校“十四五”9个专项规划(2021-2025)的进展情况,教学科研单位“十四五”16个分规划(2021-2025)的进展情况。重点分析核心指标实现情况、重点任务推进情况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重点举措等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1.请党委办公室、党委宣传部、研究生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学科建设处、人事处、国际交流处、基建处、信息技术中心等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对照《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(2021-2025)》(立信会计金融规〔2021〕1号),系统梳理、全面总结2021年至今取得的成绩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,谋划进一步推进发展的对策举措,形成“十四五”专项规划(2021-2025)中期评估自查报告(见附件1),并填写完成“十四五”专项规划(2021-2025)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表(见附件3)。

2.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照各单位“十四五”分规划(2021-2025)文本,对本单位“十四五”分规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,形成学院“十四五”分规划中期评估自查报告(见附件2),并填写完成“十四五”分规划(2021-2025)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表(见附件4)。

3.为更好地呈现“十四五”中期所取得的成绩,请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按照要求提供1-5项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清单及支撑材料(见附件5)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请各相关部门(单位)对照“十四五”规划文本、逐一检查评估,全面梳理总结“十四五”以来的工作成效,定性与定量相结合,客观描述和分析“十四五”完成情况,总结经验。对中期应该完成而未完成,或十四五阶段内完成有困难的目标任务,分析原因,提出下一步推进的主要思路和举措。

2.所有材料经各相关部门(单位)负责人审定后,于5月25日前发送到fzghc@lixin.edu.cn,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上川路校区行政楼405室。

联系人:贾莉莉 18021098689     童杰 18021097171

 

附件1: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“十四五”XXX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自查报告

附件2: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XXX学院“十四五”分规划中期评估自查报告

附件3: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“十四五”XXX专项规划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表

附件4: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XXX学院“十四五”分规划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表

附件5: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“十四五”中期标志性成果清单与支撑材料

 

 

发展规划处  

2023年5月1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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