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第二轮校级重点学科、校级培育学科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-2013年度
各学科点:
根据《上海金融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》、《上海金融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上海金融学院重点学科评估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将对第二轮校级重点学科(财政学、金融数学、应用统计、国际商务、金融信息)、校级培育学科(会计学、工商管理、保险学、金融法)建设进行年度检查。现将检查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提交材料
1.上海金融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表、上海金融学院校级培育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表。
2.上海金融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表。
3.建设成果汇总表、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(装订成1册)。
4.所有材料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到2013年12月。
5.提交材料要求:评估指标体系表、经费使用表、建设成果汇总表纸制各一式5份;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(装订成册)1份。
二、时间节点
以上材料于12月20日前提交规划处
三、附件请在规划处网站“下载专区”中下载
附件:1. 上海金融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
2.上海金融学院校级培育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
3.上海金融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表
发展规划处
2013.11.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