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我校第二轮校级“重点学科建设计划”与“重点学科培育计划”名单的通知
2013-03-14 10:22:57

 

各教学院(系)、各部门:

经组织专家论证会议评议和遴选,2012921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,财政学、金融数学、应用统计、国际商务、金融信息5个学科列为我校第二轮校级“重点学科建设计划”,建设周期为3年(2013-2015),2013年每个重点学科资助7万元。会计学、工商管理、保险学、金融法4个学科列为我校第二轮校级“重点学科培育计划”,培育周期为1年(2013年),2013年每个培育学科资助5万元。后续建设资金的资助,根据年度检查评估情况确定。

学科所在院(系)要根据《上海金融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上海金融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要求,加强对重点学科建设的领导和管理,细化年度预算,落实相关的保障措施,确保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计划顺利实施。

 

附件:上海金融学院第二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与培育计划名单(附件见“下载专区” )

 

 

 

发展规划处

20133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