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第二轮校级重点学科、校级培育学科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-2014年度
2015-05-07 13:49:33

根据《上海金融建设管理办法》、《上海金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上海金融评估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将对第二轮校级(财政、金融数、应用统计、国际商务、金融信息)、校级培育(会计、工商管理、保险、金融法)建设进行年度检查。现将检查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提交材料

1.上海金融院校级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表、上海金融院校级培育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表。

2.上海金融建设经费使用表。

3.建设成果汇总表。

4.建设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(装订成1册)。

5.所有材料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41月到201412月。

6.提交材料要求:评估指标体系表、经费使用表、建设成果汇总表纸制各一式5份;建设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(装订成册)1份。

7.所有材料电子版发王泓邮箱wanghong@shfc.edu.cn

二、时间节

以上材料于1220日前提交规划处。

 

三、附件已附在邮件,亦可在规划处网站“下载专区”中下载

发展规划处

2014.11.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