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(部门):
学校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OA办公系统(试运行),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合同管理工作,提高合同审批效率,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,现就新版OA系统中经济合同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流程运行
1.五万以下(含五万)的合同流程:
合同主持部门拟稿 → 合同主持部门负责人审核 → 政策法规处合同管理 → 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审核 → 政策法规处编号用印归档
2.五万以上的合同流程:
合同主持部门拟稿 → 合同主持部门负责人审核 → 财务处负责人审核→审计处负责人审核→政策法规处法务中心审核 → 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审核→校领导签批 → 政策法规处编号用印归档
二、新OA合同管理中的新规定
1.增加“编号”功能,办结的合同管理将自动生成编号,在OA系统可查,以后将不需要在盖章时手动编号。
2.合同管理登记单新增“合同金额”一栏,有确定金额的合同据实填写,无法确定确切金额的合同也需填写估算金额。
3.因自动生成编号需要,特增加“政策法规处合同管理”一环节,原OA合同管理中需由“政策法规处编号用印归档”完成的事宜现全部转由“政策法规处合同管理”处理。
其余流程要求与原OA合同管理流程相同。
三、关于加强和规范经济合同管理的有关要求
1.凡涉及货物及服务采购的合同,请务必进行“招投标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”签批程序。
2.凡学校作为收款一方的合同,均请财务处会签。
3.凡涉及招投标文件,请一并提供招投标文件、对方单位营业执照(知名单位可不提供)、成交通知书。
4.凡经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研究再签署的合同,请在“备注”栏注明“何年何月第几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”,并提供会议纪要或抄告。
5.凡要求提交的情况说明,请务必署明日期并加盖部门公章。
6.为满足归档工作要求,上传附件均以word或pdf格式为准,并做好相应的文件名命名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政策法规处
2019年1月2日